5月16日,资本邦讯,ST天润(002113)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修正后的净利润、业绩预告修正后的净利润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对业绩大幅变动的风险提示不及时、不准确、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4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天润回复,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好投资者利益。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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